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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参评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5-24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于小平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及有关学校:

根据《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常教德〔2018〕19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区认真组织申报参评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(一)常州市优秀班主任:

1.已获得过“武进区优秀班主任”或“武进区德育先进工作者”荣誉;

2.全区中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)现任班主任;

3.区级以上德育方面的其他有关荣誉。

(二)常州市德育先进工作者:

1.已获得过“武进区德育先进工作者”或市级及以上“优秀班主任”荣誉;

2.全区中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)在职教职工;

3.区级以上德育方面的其他有关荣誉。

二、评选人数:根据常教德〔2018〕19号文件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。

三、评选基本条件(详见附件1)

凡违反《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》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:

1.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

2.以教谋私,从事有偿家教;

3.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;

4.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学校推荐。由学校对照常州市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,采取群众推荐、自荐、行政推荐等方式产生参评候选人,并将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(一周以上)。

2.材料审核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、推荐上报。

3.综合评议。市教育局对上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,确定结果并公示。

五、报送材料和时间

1.候选人上报相应的推荐表,见附件2,一式两份。

2.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提供班级建设创新案例(要求有过程描述、理论分析和经验提炼,1—2个)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、论著(成果)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。

3.报送截止时间:6月5日,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1202室,扫描件或电子稿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。联系电话:67****16;电子邮箱:wj****yu@126***

 

附件1: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

附件2: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
 

(此页无正文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

2018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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